新居是一間有兩個大窗台(才廿多吋深,比起新樓說不上「大」)的舊樓單位,由於其中一個窗台被上手業主拆去石面,惑仁請師傅造了一張書桌,以省回再造一塊石面的開支。另一個在睡房,石面易打理,惑仁也就不作任何改動。
舊居是一家二手居屋,由於屬首代居屋,樓齡比惑仁更大,因此不設窗台,在父母一輩眼中,算是非常實用。這單位少說也住上了十多年,窗台在惑仁心中,已沒有太多印象。
購房子時看見大大的一個窗台,我們習慣了認為是被發展商「搵笨」,亦早已直覺地認為,單位的實用面積又打了一層折扣。撇除那些除卻窗台,睡房地板面積根本不足六呎乘四呎的超細單位,窗台可不是毫不實用的。事實上,窗台是一個很奇怪的產品,那不是發展商發明用來騙錢的,設計原意,乃為室內引入更多陽光,多了窗台,理論上窗戶的面積就會增加。
真正的窗台,可是將窗戶往外伸延,八十年代政府為鼓勵發展商提供此一設施,特地將窗台列入寬免樓面面積之內,情況一如現在的露台、工作平台、車場等,當然,你問任何一位業主,都會認為露台、工作平台、車場遠較窗台實用。
看著新居的窗台,惑仁總會想起小時候。那時家人不斷換樓,由村屋搬去私樓,私樓又搬去私樓,住過被公認建築質素最佳發展商所建的樓宇,也住過現在想轉攻傳媒的發展商之大廈,每一家都有窗台。小學時的惑仁,與妹妹不同住,午後悶極無聊,便將窗台化作巴士,將晾衣用的杆想像為扶手,牆身化作車身,閒時畫點「車身廣告」,母親見了,差點沒暈過去。
其後搬家,同一個三兄弟發展商,那窗台可真的「搵笨」了,全屋只有洗手間跟廳的通風窗沒有窗台,儘管其他窗的窗台面積不大,可其中一個卻設在通風窗旁的另一窗戶,通風窗一般都面向天井,哪來什麼陽光嘛?500多呎的地方住上五口人,地方不夠用,家人便做了一個大櫃用來放雜物了。至於惑仁房中的窗台,便成了惑仁的小小遊戲平台,惑仁的LEGO積木、模型車都堆在那處,悶得發慌了,便整個人跳上去,抓住窗花看街。
大概空間對香港人來說很重要,香港人總喜歡用盡家中每一處空間,即使連起窗台來賣給你的發展商,不也在示範單位的窗台上放些軟墊,示範如何「善用空間」嗎?可當每一吋空間都堆滿用不著的軟墊(一般窗台的高度計,坐上去可是會吊腳的)、櫃、書桌、甚至床,房子又何來空間呢?想著想著還真吊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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