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8月 22, 2007

「公民抗命」,妖!

泛民愈來愈令人搖頭嘆息了,先不算期望以美國總統式的公開辯論去選出一個(是的,只能活一個!)任期只有一年的立會候選人,這幫人各懷鬼胎又扮有理想卻更令人討厭。就像釣魚台一樣,偉大的祖國將之拱手相讓,蟻民又出甚麼手?當結果連一個公然叫人遲交差餉的人也被選出來,「後沙士納粹代言人」當選又何足怪哉?

不知是否為了打入2007年最佳sound-bite榜,秀蘭姨提出為表達對政制發展的不滿,市民可遲交差餉,以擾亂政府財政,作為一種「公民抗命」。首先,遲交差餉本身已不能擾亂穩健的政府財政,而市民因遲交而須繳的10%附加費,更將成為政府的一個意外收入;其次,所謂「公民抗命」,是指公民遇到不公義的法規時,以消極或積極的方式抵抗,甚至將社會還原至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18)口中的「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以推翻政府的正當性。蘭姨認為不公義的,是政制的發展,而抗命的手法,卻是影響政府就住客所收取的收入,兩者根本毫不相干;再者,仍有爭拗的政制發展,又是否已到了公義和道德的層面呢?

大概因為唸過幾本左書,社會運動者總喜歡把不合(自己)眼緣的法規來個「公民抗命」:皇后碼頭要拆?公民抗命啦!無雙普選?公民抗命啦!賣米賣得貴過人害全國食貴米但又賣唔出?公民抗命啦!巴士加價?公民抗命!返工返九點太早食lunch食個半鐘太少?公民抗命啦!

本來以為,只有研究文化研究得走火入魔才會空有熱情不經大腦地「捍衛」幾塊石屎;但原來曾是票后的人,也可無腦至此,公然叫市民走在違法邊緣而結果卻大有可能幫助政府一把,左右不分兼白痴低能,看來泛民末日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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