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4月 17, 2010

官員,就是官員

惑仁不止一次說過,官僚之所以討厭,在於他們永遠以一種頭痛醫頭的方式來辦事,面對問題,官僚總會想盡方法——當然不是去「解決問題」——而是讓大眾知道,官僚「有做野」;給公眾罵個狗血淋頭嗎?便逐件擊破好逐件解決好了,官僚的腦中,永遠認為,A+B+C = ABC,十個任務完成了,便等如「施政」。

近一年最熱鬧的話題,總離不開樓市,冰封三尺又豈是一日之寒?眼見上兩代人為發展商打工併生併死,民間,早已對發展商積了怨,君不見不知什麼時候開始,超人早已由打工仔的偶像,變作了無良的代言人?

特區官員,當然不會不知道樓市問題早已成為了管治的隱憂,而聰明絕頂的AO們,豈會純情地認為香港樓市的問題,單單是「80後上不了車」?(事實上,只有苦無材料落鑊的傳媒、吸濕大笨象般的政客、或天真無知的80後,才會真把「樓價太貴」當做最根本最重要的社會問題。)

早前提過,樓市的問題,不是單單一個「貴」字,而是在於供求失衡:每年萬多個吸納量,卻僅有數千單位落成;落成的單位,不是豪宅就是精品豪宅。而發展商與買家之間的資訊不平衡,亦造就發展商推盤就像玩魔術,鋪天蓋地的宣傳攻勢,總令買家覺得物有所值。總之,發展商的態度是:貨,係咁多,你買還是不買?

都說官員聰明,可他們的智慧,並不見於洞悉了市場情況,而在於他們也是一流的魔術師,他們的掩眼法,令市場相信他們「有做野」(最多只是做得不夠),同時卻對發展商(官員的老闆)絲毫無損、對買家丁點無益。

是的,鄭局長早前高調巡視新盤示範單位,更在與地產商會開會前,放風予個別傳媒,為「鄭三招」吹風,企圖利用輿論壓力「攞彩」,以示政府不容發展商亂來;是的,公信第一的報章質疑豪宅新盤成交造假,政府立時宣佈三度去信發展商要求解釋;是的,新盤跳層跳至天花龍鳳,政府便向建築師出指引,不接受胡亂跳層。可以說,輿論批評的,政府都一一拆解了,AO可以說已「交足貨」。

等等!都說樓市的最大問題是供應不足,物以罕為貴之下,發展商形勢比買家強(較過去幾年而言),自然「想點都得」。也許官員會反駁說:「政府在遵循市場的基礎下,已做了很多工作。」的確,財政年度才開結了一個月不夠,擬定的土地拍賣已有兩次了,雖然政府不說,大概在勾地政策上是「鬆手」了吧?你也許也會說,政府確有「做野」呀!

必須搞清楚的事實,是勾地表內的住宅單位數目,只得九千多個,當中不少更是買少見少的豪宅;發展商另外兩個土地來源——港鐵及市建局,供應的同樣是中上價豪宅,理論上這兩個機構,亦不能直接為政治服務,所以即使政府瘋狂「使橫手」,自己每星期勾一幅地供市場拍賣,對解決中小住宅供求失衡的作用亦有限。政府,壓根兒就沒有從制度上著手,應對中下階層的住屋需要,來來去去圍繞的,都是勾地表。

再說,前面說過那些看似「向發展商施壓」的措施,有哪一樣對發展商有重大影響?規管示範單位?發展商根本無法律責任搭建示範單位,改個名叫「建議裝修」你吹我唔脹了吧?去信交待延遲成交,發展商奉陪跟你信來信往好了。規管跳層?說到底,4、13還不是失蹤了?政府要求設定樓層時要跟邏輯,政府推指引時又何曾跟邏輯?

總而言之,官員就是官員,他們做事的最終目的是完成任務,向全世界展示「我做左野架啦,有事唔關我事」。官員,可不會換個名升了級叫「局長」,便忽然有遠大理想,便立時變得有「吉士」起來呀!

2 則留言:

匿名 說...

發展商的示範單位,跳層,樓價貴......
與其管制,倒不如叫準買家自己醒少少,
買樓花,不如買現樓,睇現盤,好過啦!
要政府監管示範單位/跳層...,不如叫政府禁止發展商出售樓花啦!
路人甲

惑仁 說...

問題是,買家怕樓花時不買,現樓更貴——但如果真的如此,發展商又何必樓花時便急急賣樓?很多買家心態上仍停留在八九十年代,覺得發展商有水位留予市場,以為樓價總會愈升愈有。有病的市場,可不單單是無良發展商加低能政府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