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經新聞的焦點,大概離不開電盈的種票疑雲。傳媒普遍站在小股東的角度,批評電盈主席李澤階,將一隻本屬穩陣藍籌的股票,變成棄之無人要的坑人股。有自命公信力第一的報章更指,李是財技高手、道德侏儒。
金融海嘯,除了令銀行巨企紛紛倒下,亦同時令左仔抬頭。在自由市場一向行之有效之時,左仔們一直只能無力地高呼自由主義道德淪亡,終於有一天,連老得傻了眼的格老也走出來說,放任的自由主義是錯的了,左仔終抬起頭,高叫「呢鑊你仲唔仆街」?
是的,或許小小超真的只顧運用財技,令一家本有壟斷地位的公司,變成一家財技公司;又或許是他的美式管理,令本屬鐵飯碗的工作,變成惶惶不可終日的崗位,然而,有沒有人可以保證,假如李澤階當天專心搞那衛星電視,香港電訊便能一直有壟斷地位?集團內的工作崗位,也會直至今天也堅如磐石?
我們會說,「英治」時代的香港電話公司,工作是如何穩定、派息是如何優厚,但我們是否記得,當年滿街國企的英國,經濟是如何一沉不起?歷史早已告訴了我們,沒有危機感的工作崗位,只會產生不思上進的冗員,以及將效率燃燒殆盡。歷史也告訴我們,「電話」之所以能派發優厚股息,完全是來自左仔們深痛惡絕的「壟斷」二字。
今天聲討李先生的公公婆婆們——是的,大概他們本可如部份傳媒所言,收股息過世,安然退休,只是給李先生壞了大事——但到底,是誰保證過投資會一生一世不賠本、一家公司以至經營環境會永恒不變質?當香港電訊沒有了專營地位,他們早就應思索,優厚的股息能否持續;當電盈的股價升至28.5元,他們也該檢視公司的價值如何。再者,電盈股價多年來拾級而下,不是一日之間由28元跌至1元,投資者——即使是靠電盈股票退休的公公婆婆——有大量時間去審視以至反思自己的投資。
我們國際金融中心的小股東,大部份只懂將因果決策胡亂併合:因為李澤階,所以唔見退休金,加上有種票疑雲,因而反對私有化。多年來最關心的,是股東會派發的點心是否合胃口,而從不理會會上的事項議程,到火燒眼眉了,卻弄不清如何投票,反投訴公司借故為難,更有甚者,不斷質疑作為獨立第三者的中央證券的公平性,這就是我們的小股東!
當然,惑仁不會說,這麼一家大公司,其所引發出來的「種票疑雲」可以置之不理;但反過來想,在事件仍未水落石出之前,李先生就被憤怒小股東 + 正義傳媒 + 熱血記者 + 抽水政客口誅筆伐,這樣難道又公平嗎?
4 則留言:
自由主義本來就建築於自律和道德之上,因整個經濟都建機於兩個字:信任。當然,傳媒熱過了頭地充當正義之士,是近年常見的事,但在電盈一事上,踢爆其騙局(如有)實在是責無旁貸。
又例如,受寶藥黨所害之公公婆婆,是貪、是笨,甚至有人認為他們抵死,但若以自由市場之名,要說不能指斥寶藥黨不道德、更不能說寶藥黨「連阿婆都恰,無陰公」,這個社會未免不近人情。
又,更不用說因這宗宗騙局,破壞了信任,影響到正常自由市場的往來,那是更不值了
「騙局」在哪?種票?首先在動機上,一個「財技巨人」(公信第一報用語)須用此低技術手法達致私有化?期望私有化成功的,又豈止於大股東?
而在法理上,假如阿大股東真的笨得滿足於以種票手法私有化,其當然須付出私有化失敗的財務及時間成本;但假如票乃由其他期望籍私有化獲取利益人士所種,人家可沒有犯法。
當然,阿梁生陳生有權反對私有化,繼續期望8號仔重回百四蚊;但他們可沒有權假設,除李先生及網通外,便沒有人贊成私有化呀!
面對資本市場不公、法制不健全,傳媒當然要責無旁貸擺理據、講事實,那根本就是自由市場之下的新聞自由,根本不關乎自由市場之下,資本家就可以胡作非為。然而,當撰寫這些批判的記者、編輯水準不夠,連基本法規及證券知識也沒有、連法律講求平等的概念也可以忘掉、連「現場只有幾百人,卻有數千票,一定是出術」「中央證券故意難為小股東」的說話都寫得出來,後果可以非常嚴重。
值得一提的是,賣寶藥,是行騙,即使上訴成功,也要坐四年牢;種票,即使那票是大股東所種,後果是有關投票無效。股本市場本就自由買賣,股份內容全皆有於年報披露,內有假話即屬違法,說什麼「無陰公」簡直是廢話;寶藥黨胃藥當神油,本身已不容於法律,用此失效類比論證批判自由市場,真的行嗎?
騙局不一定有,所以要將僅知道的披露,讓讀者去思考。在此,騙局意指「種票」。
我不是用這個比喻批鄰自由市場,你過慮了。我只是說,這說法不近人情。我不明白為何說「無陰公」是廢話,那不過是對一個人的同情,不論他有沒有法理上的對錯。
的確,透過投票,勝者為皇,但當中涉及多少人借此炒作投機,犧牲長線投資者的利益?又有誰說,這個若干比例的人贊成了便算數,是公平?
上市公司、大股東為了自己的利益,沒有違法,甚至不是錯事,但不能說自己不自私。要賺到盡之餘,人人讚你有俠義心腸?no way!
這是個弱肉強食、有錢就話事的社會,這是事實,但是否就是真理、必然?
一天,惑仁說服媽媽、兄弟、姨媽姑姐一起買入邵氏,往中央證券轉名後,一起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再投票支持六叔私有化……噢,惑人成了「騙徒」了,點算?
原來,「炒作投機」就是「犧牲長線投資者的利益」?那可要立例,規定投資者買入股票後一生一世不能沽出了,牛熊證?shit!投機行為,影響公公婆婆的利益,無陰公!
如果以持股量投票是不公平,那是否以人頭計投票又「公平」些呢?當然,那末梁生便可決定將電盈賣給國務院了,什麼小小超理得佢死。
至於小小超有沒有「俠義心腸」,那可從來不是我關心的事,問題只是出在我們的正義傳媒,在鋪陳事實之外,加上了由推測而來的道德判定,這對李先生不公平而已。我可不記得這是新聞系的教導呢!
平心而論,我們是否應該簡單地對以27元不理估值買入電盈股票的股東抱持同情,而對「令」(事實上,這個「令」的主人是市場)電盈股價下跌的管理層妖魔化?是的,這是小股東的心態,但作為手執筆杆的傳媒工作者,是不是就應「順應民意」,跟隨妖魔化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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