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月 24, 2007

搵來搞

「官方品味及道德規劃機構」廣管局又鬧笑話*。事緣去年七月播出的一集《鏗鏘集》,因探討同性戀題材,甚至同性戀婚姻,而招致投訴,被指報導有欠平衡,只集中講述同性戀人士的觀點,因此不應被安排在黃金時段內播出。該節目又被廣管局發出「強烈勸喻」,港台對此表示遺憾。

港台一貫官方機構口吻,換著是獨立製作人,一番心血炮製、以求探討同性戀者所面對困難的節目被指控「教壞細路」,必定大為光火。

惑仁亦曾觀賞過該節目,客觀而言,該節目只是嘗試探討同性戀者所面對的困難及歧視(當然,你亦可說它站在同性戀者的立場說話),卻不覺有鼓吹同性戀——至少,小弟記得當天看畢節目,還是如常在弄晚餐給女友,絲毫沒有「搞基」的念頭。老實說,惑仁自小對同性戀便有點反感,印象中同性戀者總是「camp camp地」;兼而想起兩名男性赤著膊頭流著汗合上眼在低吟,著實是不寒而慄加噁心乘十。然而,隨著與同性戀者有愈來愈多的接觸——生活上的、工作上的——再想深一層,再噁心,同性戀者可沒有干擾我的生活以至我的權益(異性戀者也可以很噁心的)。所謂自由,說穿了便是人與人之間互不干擾。

惑仁無意在醫學範疇討論同性戀的成因,只知道,自己年紀很小的時候便知道斷背是怎麼的一回事,本身卻毫無意慾試一下,十多歲開始,便只對異性有興趣。即使上網,也只會找日本AV來看,同志的可是not my cup of tea!惑仁壓根兒便不相信同性戀是可「教」出來的,更不相信同性戀者可通過教育或輔導「變返直」。同性戀可不是殺人狂、更不是性變態。

然而,有份向廣管局投訴的那位不知甚麼先生,竟打上電台說年青人看到該節目會有不良後果。亞叔,時代從不因人而變,要以本身的不變對抗時代的洪流,便要接受被時代遺棄的後果——這不是說,時代變了,閣下必須接受同性戀;而是說,資訊發達,網上資訊唾手可得,區區一架電視對少年人的影響力還可以跟阿媽的年代比?「道德重整員」是低估了互聯網,還是高估了電視?他們竟還以為,傳播是單向的呢!(都web 2.0啦…)

廣管局的觀點,是指報導有欠平衡,難道製作人必須找個反同性戀的人來個現身說法,說明其對同性戀有多麼反感?那下次港台如想探討少數族裔所面對的困難,便該找本人來說說印度人是多麼討厭了——是的,我相信人有歧視他人的自由,但歧視和反歧視皆絕不能去到法制層面,看平機會有多無能便知道了——說回正題,難道一個缺乏家長指引(PG)的少年人看了該段片,便會心思思:「哦,看來不錯,明天我也找老死明仔來搞搞好了。」又或是反過來,假如一個有為青年從小也在溫室中長大,從未在電視中接觸過同性戀資訊,又或是一位喜看明珠台的觀眾錯過了《鏗鐲集》,大家又估下他或她是不是全無可能是同性戀?

事實上,最荒謬的,是當十幾人向一個由幾丁友(官方資料:此幾丁友以馮華健先生為首,成員包括各界代表、教會學校校長等)把持的品味指導局投訴,此局便有權向一個發放予幾百萬人的節目製作者發出「強烈勤喻」,這不是限制公民自由是甚麼?香港,真想向玻佬學習嗎?說到底,這個用公帑的組織是「搵來搞」、反市場的。

前陣子便有一班無聊網民,集體投訴欣宜唱歌,廣管局卻處理不了。這不正正向世人宣示其存在的荒謬?網民們覺得看了心中不暢,你不處理,卻去處理那些「有可能」教壞細路的影片?難道大眾品味真可由一班自命社會精英的人來把持?

我們的「24小時特首」(看來自「七十一」始,特首便跟便利店沾上邊)總將「小政府、大市場」掛在咀邊,又以夏鼎基傳人自居,有本事便將「廢除廣管局,堅決反對一切形式對傳播的干預」列入政綱吧,到時候,我保證特首所到之處將有大批人(包括在下)大讚:「有種!」

*本港還有大量「道德領導」及「品味指導機構」,其成員慣以「教育家」、「俗世清流」、「資深傳媒工作者」、「宗教家」等自居,並以為世人必須以其道德認知為標準。此類機構一是不放過任何對傳媒發言的機會,又或是企圖進入法制,成為「官方品味及道德規劃機構」。與廣管局同,此類代表小眾的機構,喜代大眾甚至整個市場的品味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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