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新快報》報道,一名18歲少女因感冒求醫,醫生卻開了數種不能混在一起吃的藥予少女,少女最後病重死亡,其父母縱然傷心,卻也無可奈何;然而,過了一個月後,其母「無意間」將藥餵予家中兩犬,那一大一小的可憐狗很快便死了,母親由此推斷,女兒之死乃是源於大夫開了不當之藥。
事件最終到了傳媒之手,報道指,《廣東電視台》記者竟照辦煮碗,將藥餵給狗吃,不是一次,而是兩次,可憐那狗吃一次藥已渾身發抖,再被餵以同一種藥,結果當然一命嗚呼了。
看了這新聞,惑仁也不能再說什麼,只能問:這他媽的什麼國家?
顯然,少女的父母並非有識之士,可再白痴的人,也不會以為藥是可以隨便服的吧?既然知道,又豈會在不知情之下「隨手扔給家中兩隻狗」吃?難度少女父母以為藥可以當飯吃,餵了藥便不用餵冷飯?(他媽的強國人,又豈會認為狗配吃狗糧?)
好了,事情到了那廣東電視台記者之手,那不知所謂的記者,大概為了令新聞更具可觀性,竟為證實一條性命失去得不明白,去殘殺另一條生命!常聽說香港的記者胡來,可你問任何一個香港記者,如何向觀眾說明兩種藥混不得吃,他大概也懂答「找個學者來問問」吧,這簡單的常識,強國的記者竟然沒有?還是說泱泱大國遍地博士都是假的,找不出半個具說服力的學者?
再說,有丁點常識的人也知道,人跟狗的身體結構有很大分別,不然為何醫學實驗大多找老鼠或豬,而非狗來當實驗品?很多東西,狗可以吃,人卻不能;也有人吃了沒事,狗卻碰不得的食物——如朱古力,難道惑仁有天該為了證明吉伯利是無良企業,而餵狗狗吃一整排朱古力,死了,惑仁的新聞故事便能得普立茲?狗吃的藥死了,便證明那藥人吃不得?還是在那記者眼中,一個中國人與狗是等同的?
見到一頭小動物渾身發抖而無動於中,只為完成僅關乎可觀性的實驗,這樣的人,顯然毫無同情心!作為記者,沒有同情心,也沒有常識,還配什麼記者?是強國的高等教育出問題,還是人心已經朽壞?至於那父母,既然本身對生命不懂尊重,還有什麼資格去喊冤?愛女兒的,求神拜佛望她來生不作強國人好了。
最要命、最令人心寒的,是包括《新快報》在內的內地傳媒,在他們眼中,冤的、荒謬的,只是那可憐少女,少女的命是命,狗,只是一件資產、只是一個銀碼、只是一項採訪成本。有什麼的國人,就有怎樣的國家,就有如何的媒體,強國,除了天良、除了整潔、除了秩序,還剩什麼?
此解釋了,為何世界對這國家,什麼也會給:美元、歐元、澳元、日圓…除了尊重!
參考連結:
《新快網》26-5-2010〈江门女孩治感冒丧命 医院所开混食药毒死三狗〉
http://news.xkb.com.cn/guangzhou/2010/0526/659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