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5月 15, 2007

情色

淫褻物品審裁處將《中大學生報》2月號及3月號的情色版評定為二級不雅刊物。有人會說,審裁處的道德水平與社會脫節,但平心而論,單以有關刊物的內容而言,評級並不是毫無道理的。然而,若再細心點想,審裁處及中大對該刊物的批評都是不恰當的。

顯而易見,即使社會每天發生多少單風化案,報刊風月版內容如何露骨,亂倫、人獸交等行為皆不能為社會大眾所接受;這令人不禁要提出疑問,究竟《中大學生報》要探討的空間在何處?進一步說,即使這類題材有探討的空間,《中大學生報》以如此輕率的態度、粗疏的問卷、日常對話式的寫作手法來處理,又豈是認真學人的所應有的行為?

大概眼見社會各界開始對該刊發炮,中大校方早前便指《中大學生報》「影響中大同學利益,損害校譽」,又對學生報出版委員會十二人發出嚴重警告,還考慮處分有關學生。然而問題是,到底所謂的「校譽」是甚麼東西?是同一所大學「生產」的學生全皆冰清玉潔兼思想純正?還是社會人士實際上期望每一個受過三年大學教育的學生,都有批判的膽識與創見的能力?當一家大學本身就放棄了寬容、當一班老師放棄了讓學生犯錯的胸襟,到底如此的一家大學還有沒有資格去批評一份學生刊物「有損校譽」?

《中大學生報》在架構上屬於中大學生會,而學生會正正代表了中大學生的利益。《中大學生報》亦早已表示該刊物以大學生為對象讀者。明顯不過,擁有批評該報的責任和權利的,本就是中大學生會以及該刊物的讀者群。是的,社會對大學生有很高的期望,但既然各界期望大學生有獨立思考的能力,為何卻竟然有人想籍法規去奪走中大學生會以及廣大讀者批判的權利,將刊物封殺?

大文豪伏爾泰說過:「我不同意你所言,但卻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面對著寫上「你會唔會幻想過同阿爸阿媽兄弟姐妹做愛?」、「你最想同咩動物做愛?」等字句的問卷,確實令人感到噁心及不能接受;但更令人噁心、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看到社會上一張又一張偽善的面孔,利用幾個大學生犯下錯失的機會,去打壓他們探索求知的空間,以至我們寶貴的出版自由。社會未必需要認同編委會的理據,大學未必需要贊同問卷的一字一句,任何人卻絕對無權以建制法規去埋葬幾名有理想、有探求的中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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